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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南
为依法、科学、有序推进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的建设、验收、认定等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指南。
一、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的意义
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是指经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奈菲影视
认定,在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对接的法规政策体系、监管服务体系、司法保障体系和法律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是实现“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四川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推动四川省由内陆腹地经济大省向开放前沿经贸强省迈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主要目标与工作任务
(一)主要目标
建成投资政策透明、贸易环境公平、监管能力高效、法治保障完善的“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加强重大改革创新经验的系统集成和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的引领、推动和辐射效应,以“点带面”全方位推动四川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和市场化。
(二)工作任务
——以“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为引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法治建设、通过法治建设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模式”基础上,形成“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模式”,激发对外经济活力,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积极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充分发挥法治在对外开放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形成更加稳定透明的涉外投资环境、更加自由便利的跨境贸易管理模式、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更加完备高效的投资保护机制和更加安全可靠的开放经济保障体系,具体工作任务包括5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74项三级指标(详见《评价指标》)。
三、创建评价指标及应用
(一)指标构成
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评价指标编制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基础要求与鼓励创新相结合的思路,由评分指标和示范创新指标两个板块构成。
(二)指标应用
1.评分指标的测评重点是各项创建任务的完成质量,总分值为100分,通过验收的最低分值是80分。该指标的测评由奈菲影视
组织评审专家组以创建单位上报的汇报材料、佐证材料为基础进行。评审专家组可以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创建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
2.示范创新指标的测评重点是创建单位在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建设中的举措创新和经验集成,总分值为60分。该指标的测评由评审专家组以创建单位提出创新经验总结、佐证材料为基础围绕创新性和示范性两个角度进行。评审采取现场核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创建单位的创新实践进行检验。
3.创建评价指标的最后得分=评分指标得分+示范创新指标得分。创建单位通过验收的最低得分为120分。未通过验收的创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并在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验收。
4.验收合格的创建单位,经奈菲影视
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奈菲影视
共同命名授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单位要建立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的示范区创建推进机制,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工作任务、把握时间进度、明确可验证的成果形式。
(二)全面推动实施。创建单位应围绕示范区创建目标和任务、对标国际先进规则、结合四川及本单位实际制定创建实施方案,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并以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大力优化对外开放的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督促检查。奈菲影视
对创建单位对外开放法治建设情况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对认定为“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的创建单位进行复核。
(四)注重经验集成。创建单位在深入推进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应当注重从创新举措和有效做法中提炼创新经验,形成事实数据、汇报材料或案例材料适时报送奈菲影视
;每年7月30日、12月3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推进情况。奈菲影视
积极做好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的遴选、集成、上报和推广工作。
(五)扩大创建氛围。创建单位应当建立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宣传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宣传方式扩大示范区创建的国际国内影响。